海勃灣區醫療保障局“雙隨機、一公開”
抽查工作指引
本工作指引適用于海勃灣區醫療保障局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的現場檢查,依法展開對定點醫藥機構醫?;鸸芾硪约笆褂们闆r的監督檢查。
一、抽查事項
對海勃灣轄區定點醫藥機構醫?;鹗褂?/span>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檢查流程
(一)檢查準備。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從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査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査人員,并進行隨機匹配。
(二)現場檢查。現場檢査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主動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向檢查對象發放檢查告知書,告知配合檢查的相關要求,規范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事項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檢査對象在檢査表上簽字蓋章予以確認?,F場檢應進行全過程執法記錄。
(三)結果認定。檢查結果的類型包括: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不配合檢查情節嚴重、發現問題待后續處理。
1.通過對此次抽查所匹配的抽查事項的檢查,未發現違反本指引所列法律法規的,可認定為“未發現問題”
2.對檢查發現的違反本指引所列法律法規的行為,通過指導、提示、告誠等方式要求企業當場改正,且已當場改正的,可認定為“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認定為“不配合檢査情節嚴重”:
(1)拒絕檢查人員或其委托的專業機構進入被檢查場所的;
(2)拒絕向檢査人員或其委托的專業機構提供相關材料的;
(3)其他阻擾、妨礙檢査工作的行為,致使檢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4.對檢查發現的違反本指引所列法律法規的行為,不能通過指導、提示、告誠等方式現場糾正,需進一步調查處理的,可認定為“發現問題待后續處理”。經進一步調查確定沒有問題的,將檢查結果修改為“未發現問題”。經進一步調査,確實存在違反本指引所列法律法規的行為,且通過立案調查等方式進行了處理的,檢査結果不變。
三、檢查內容。抽查檢查人員實施現場檢查時,依據烏海市醫療保障局與各定點醫藥機構簽訂的醫保協議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檢查,主要對海勃灣轄區定點醫院、門診、零售藥店加強行業自律、規范醫藥服務行為等方面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引導依法、合理使用醫療保障基金。
四、審核公示。按照“誰檢査,誰錄入,誰公示”的原則檢査工作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抽査情況及處理結果錄入安徽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
海勃灣區醫療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