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政辦字〔2021〕44號
千里山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規范海勃灣區工業園生產安全事故及敏感事故應急處置和現場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海勃灣工業園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1年9月30日
海勃灣工業園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動機制
第一條 為全面整合海勃灣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應急救援聯動力量,進一步加強各救援力量密切協同的應急救援聯動工作機制,減少事故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機制。
第二條 成立海勃灣工業園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動機制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是海勃灣區工業園區應急工作的最高指揮和協調機構,總指揮由分管副區長擔任,負責在發生二級(園區級)及以上事故時對現場應急進行協調與決策,當總指揮不在現場時,由副總指揮擔任。辦公室設在海勃灣工業園管委會安全部,負責日常工作。具體人員及分工見附件。
第三條 園區應急聯動單位是指烏海市海勃灣區應急事故發生點的周邊企業、區應急管理局和區消防救援支隊等職能部門。
第四條 園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地區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聯動救援工作。
第五條 職責分工
(一)應急聯動中心職責
1. 建立24小時值班備勤機制,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2. 落實園區內的應急資源整合,組織、協調園區內相關單位、微型消防站和義務消防隊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3. 收到突發事件報警后,應當立即予以核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指揮有關聯動相關企業進行先期處置,并上報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應急管理等職能部門請求支援。
4. 在處置過程中,負責收集、匯總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情況,根據現場實際或征詢有關意見建議,做好信息共享,保障聯動單位的互聯互通。
(二)應急聯動單位職責
1. 自覺接受園區應急聯動中心的協調,全力完成各項應急管理工作任務。
2. 制定和完善本單位應急聯動工作方案及相關制度。
3. 加強本單位應急聯動力量的管理、培訓和裝備配備,不斷提高應急聯動力量的技術水平和應急專業技能,落實本單位應急聯動力量的值班、備勤制度。
第六條 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區級應急救援聯動綜合應急演練,通過演練分析研究在應急救援聯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協調解決難點問題。
第七條 園區各企業應急聯動救援聯絡員默認為企業安全管理負責人,園區相關職能部門應急救援聯絡員以當天值班人員為準。
第八條 園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根據應急救援處置需要,視情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統籌組織指揮現場處置工作,相關聯動單位要組織救援力量趕赴現場,按照指揮中心的任務分工開展處置工作。
第九條 各聯動單位要按照“統一指揮、協同配合”原則,建立統一指揮的應急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各單位的作用和優勢,保證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高效進行。
第十條 各聯動單位要主動加強溝通,做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資源共享。對影響較大的突發事件信息要及時向相關單位通報,為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提供及時、準確、全面的基礎材料、數據、情況及其他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 重要節日、重要活動、特殊季節,園區安委會組織對轄區各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 本工作機制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
附件:1. 海勃灣工業園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動機制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職能職責
附件1
海勃灣工業園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動機制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及職能職責
為加強海勃灣工業園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動機制運行效率,特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一)應急總指揮部
總 指 揮:白智隆 區政府副區長
副 總 指 揮:吳 海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指 揮 部 成 員:賀 鋒 海勃灣工業園管委會書記
周 斌 區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長
甄 芮 區衛健委主任
李健民 區交通局局長
邢寶龍 海勃灣公安分局副局長
應急指揮部是海勃灣區工業園區應急工作的最高指揮和協調機構,總指揮由分管副區長擔任,負責在發生二級(園區級)及以上事故時對現場應急進行協調與決策,當總指揮不在現場時,由副總指揮擔任。辦公室設在海勃灣工業園管委會安全部,負責日常工作。
(二)應急指揮部職能職責
1. 發生二級(園區級)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時,最遲 1 小時(情況緊急時應在30分鐘)內向上級職能部門報告;
2. 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應急響應啟動和終止指令;
3. 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小組,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依據事故等級,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職責;
4. 審定開發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統一協調應急資源及社會救援力量;
5. 決策應急處置工作,協助事發企業解決應急處置中存在的問題;
6. 迅速了解事故情況,預測事故發展趨勢,組織各專項救援組迅速進行救援,先救出受傷人員,由化工區醫療急救中心組織救治;
7. 掌握控制事故動態,及時采取停產或人員撤離等決策;
8. 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向海勃灣區應急響應中心及海勃灣區政府主管部門求援,配合相應的應急工作;
9. 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及時對事故信息進行審核后,向上級報告,或對外發布。
(三)成立專家庫及其職能職責
根據應急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急指揮部應聘請有關專家,建立開發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專家庫,在應急狀態下,可挑選有所需專業特長的應急救援專家組成專家組,專家組應為現場一個及工作提供建議和技術支持,參與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二、應急響應組
組 長:吳 海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賀 峰 海勃灣工業園管委會書記
應急響應中心設在海勃灣工業園管委會,負責日常管理及協調相關工作。具體職能職責如下:
1. 分別負責化工集中區24小時接警及安排值班人員,其職責如下負責全天候接受開發區內企業(單位)和區外單位(個人)對發生在開發區內的不安全事件、報警、投訴(相當于 110、119、120 報警);
2. 負責準確接收內、外部報警信息,需問清:事故地點、事故情況:被燒物品、火勢(大小、面積),周圍情況;人員傷害:人員數量、傷害程度(受傷部位、中毒昏迷等);泄漏:物品名稱、氣味感知、泄漏大?。ǖ螤?、噴濺、流淌面積等);報警人姓名、單位、聯系方式(電話、手機);
3. 將接警信息和監控電視屏幕的信息立即反饋給海區應急局,由海區應急局對不安全事項進行判斷可能發生的后果,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4. 對一般事件(事故)通知相關單位(人員)進行處理,并與事發單位保持溝通,掌控事態處置情況;對較大事故(企業級事故)立即向中心主任報告,在相關領導到達前按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通知相關聯動單位或救援組織進行處置;
5. 海勃灣區應急局負責通知指揮部成員到達,并按指揮員指令進行對內對外的溝通,傳達上級相關部門和領導的指令;
6. 海勃灣區應急局負責收集事故信息,為指揮部掌控事態提供決策依據,確保上下左右的信息暢通。
三、應急管理組
組 長:吳 海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應急管理中心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日常管理及協調相關工作。具體職能職責如下:
1. 負責審定開發區內危險源和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并掌握危險源的監控和變化情況;
2. 負責開發區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組織開發區內企業(單位)應急預案審查備案,組織編制修訂開發區應急預案,定期組織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3. 落實相關應急管理的指令(要求),上報相關資料報告。向海區人民政府領導匯報應急管理工作的情況,積極提出加強改進開發區應急工作的建議;
4. 負責開發區內備用應急設施、裝備的檢查管理,及時修復、更新、完善應急救援設施、裝備,確保隨時可用;
5. 應急指揮部成員和各項救援組負責人,人事發生變動時及時調整,落實責任;
6. 事故應急救援中,負責生產性事故(火災、泄漏、人員傷害等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掌控事故動態,為指揮員提供決策依據。
7. 組織環境檢測單位到事故現場進行環境檢測,確定有毒有害物質污染濃度(指標),劃定控制和人員疏散撤離半徑,組織收集處理污染物,控制有害污水進入下水道。
四、治安交通組
組 長:邢寶龍 海勃灣公安分局副局長
李健民 區交通局局長
治安交通組設在海勃灣公安分局,負責日常管理及協調相關工作。具體職能職責如下:
1. 接受應急指揮部和海勃灣區公安局的指揮;
2. 組織保護事發現場,維護交通秩序,確保救援車輛和人員迅速進入;
3. 劃定警戒區域,防止無關人員進入,負責治安管理;
4. 協助組織疏散人員撤離,維護疏散地點的治安和秩序;
5. 負責將事故處理中的相關信息及時與指揮部溝通,報告。
五、后勤保障組
組 長:賀 鋒 海勃灣工業園管委會書記
后勤保障組設在海勃灣工業園管委會,負責日常管理及協調相關工作。具體職能職責如下:
1. 組織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如:滅火器材、防毒面具、口罩、污染物收集、容器、照明、手電等物資;
2. 組織人員搶運物資和將受傷(中毒)人員護送到安全地帶,向化工區醫療救護中心進行交接,介紹傷情;
3. 提供應急救援需要的車輛和運送疏散人員車輛的組織協調工作;
4. 為參加救援人員和疏散人員提供生活保障、食品、飲料等所需的物資;
5. 服從指揮部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克服困難,積極組織,確保應急救援高效完成;
6. 收集整理后勤保障中的相關信息,及時與指揮部溝通聯系。
注:救援物資和車輛,可事先與相關供應商和汽車服務公司簽訂意向協議,用后結算。
六、人員疏散組
組 長:賀 鋒 海勃灣工業園管委會書記
人員疏散組設在海勃灣工業園管委會,負責日常管理及協調相關工作。具體職能職責如下:
1. 按可能發生最嚴重的后果、需疏散半徑、全年主導風向等事先確定疏散地點和安置點,目前已經確認的安置和疏散點:園區管委會辦公樓前小廣場;
2. 負責建立開發區內企業單位、居委、施工單位、承包商的負責人和具體負責安置疏散人員的聯絡人和疏散點(單位)負責人名冊;
3. 負責對被疏散人員的登記,現場管理和提供生活必需品,住、食物、飲用水等的保障,老年人和體弱人員的醫療保障;
4. 聽從指揮部指揮與保持信息的溝通。
七、信息和接待組
組 長:周 斌 區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長
信息和接待組設在區工信和科技局,負責日常管理及協調相關工作。具體職能職責如下:
1. 負責收集整理事故信息(事故經過、后果、處置等情況),事故救援結束前整理成文報指揮部審定后上報或發布;
2. 負責收集相關救援組和現場指揮部的信息和溝通;
3. 負責參加救援的上級和友鄰單位的接待;
4. 負責新聞媒體人員的接待;
5. 負責受傷人員的家屬和上訪人員的接待。
八、醫療保障組
組 長:甄 芮 區衛健委主任
醫療保障組設在區衛健委,負責日常管理及協調相關工作。具體職能職責如下:
1. 負責事故及應急救援導致的受傷人員救護和醫療處置工作;
2. 負責開展衛生防疫、現場醫療保障及心理危機援助等工作。